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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201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办理通知

admin 2016-11-07 毕业办理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

关于201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办理的通知

 

 

一、申请条件

1、专科层次:所考专业的课程(含实践、毕业考核等)全部合格。

2、本科层次:

(1)所考专业的课程(含实践、毕业考核等)和论文答辩全部合格。

(2)必须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通过学历认证(必须在“学信网”上能查询到《电子注册备案表》)。

3、受理对象:南岸区仅受理准考证号前四位为“0106”的考生,且非一类助学(即在学校读衔接班)的自考生。
  其它数字开头的准考证号考生,请到原建档区县自考办办理。各区县受理时间可能不同,请另行查询。

 


二、办理步骤和具体要求

第一步:考生事前材料准备,并按下述顺序整理(均为A4纸型)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可以将2证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准考证只需要正面),右上角工整写上申请专业代码、名称和层次、联系电话。

(2)《考籍档案基本信息》(http://zk.cqksy.cn下载打印)

(3)论文答辩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份或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二份。

           注意:注意:注意:网上打印件的标题一定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上述第(3)、(4)、(5)项为申请办理本科层次考生提供且各为二份,办理专科层次考生不需要。

 

如果办理毕业时还需要同时办理有关课程免试的,还需要准备一套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步:现场初审

1、初审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日,上午9-12点,下午2-5点,集中收取材料和初审。

2、地点: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南岸茶园广福大道22号区教委二楼,手机地图搜索“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3、审核程序:到场后取号,将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递交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录入审核无误后,仔细核对打印的《毕业生申请校对表》,并签字确认,缴费30元(仅为审定费,不含证书外壳),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初审程序结束。

 

 

三、《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1、时间统一填写:2016年12月18日。

2、“本人简历”范围:以高中开始至2016年12月为止,不得另行增加行数填写。

3、“自我鉴定”必须认真工整填写,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反映本人政治立场、工作表现、学习情况等,字数不得少于500字,对于 “自我鉴定” 内容填写过于简单或态度不端正者视为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而不予受理。《毕业生登记表》为自考毕业重要个人档案材料。

 

4、考生可以现场填写,也可以拿回去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最后交回时间:12月6日下午。



 

四、毕业证领取时间:证书需要在市自考办及高校全部审核并办理结束后,再由各区领回发放给考生。预计最快在2017年1月下旬到2月(可能会受春节放假和学校放寒假影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或来电62839574咨询。


五、重要提示:申请办理自考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提供在学信网打印的前置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学信网查询不到学历证书,需到学历认证中心开具学历认证。可下载《学历证书认证指南》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步骤》,及时做好证书认证事宜。

 

特别提醒:毕业申请以重庆市“三方会审”结果为准,凡无法通过会审的,将在12月25日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请初审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附:

【南岸区】201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办理通知

学历证书认证指南.docx

 

【南岸区】201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办理通知

打印备案表步骤.rar       备案表样表:

【南岸区】201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办理通知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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