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考网 > 城市导航 > 江北 > 【江北区】关于必须凭“两证”参加自学考试的通知
为加强考点考场的规范化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5〕159号)的要求,“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
江北区将严格执行该规定,并提醒各位考生在2016年4月的自学考试中,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或江北区教育考试院盖章的《临时准考证》)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
江北区将严格执行该规定,并提醒各位考生在2016年4月的自学考试中,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或江北区教育考试院盖章的《临时准考证》)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
江北区教育考试院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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