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重庆自考民间交流网站,最新自学考试动态请各位考生以重庆教育考试院(www.cqksy.cn)各区自考办最新通知为准。

重庆自考网 > 串讲笔记 > 重庆自考宪法学考点:国家与国家性质

重庆自考宪法学考点:国家与国家性质

张永绘 2018-08-21 串讲笔记

(一)国家的概念

  通说认为国家是由土地、人民、主权三要素所构成的社会共同体。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是产生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二)国家性质的概念

 

  1.国家性质的概念

 

  国家性质又叫国家本质、国体,指的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包括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目前世界上主要存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民主主义三大类不同性质的国家。

 

  [注意]国家性质的概念可能以名词解释形式考核。

 

  2.我国的国家性质

 

  (1)我国现行《宪法》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

 

  (2)社会主义制度取决于三方面因素:

 

  ①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②在经济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③在文化建设方面实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Tags:

自考微信公众号

重庆自考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上方二维码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