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考网 > 实践考核 > 重庆交通大学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助学单位:
根据一类助学各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实践性环节考核的管理,规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现对实践性环节管理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请各助学单位遵照执行。
一、 有条件开设实践课的助学单位,请助学单位在该课程行课
期间按交大本部的要求,制定实践性环节的教学安排和完成考核,并提前将实践性环节安排报自考办,我院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实践性环节成绩于每年5月、11月上报自考办。(格式见附表)其中:毕业设计答辩等实践性环节的有关事项由各助学单位于每年3月、9月与自考办联系。
二、 无条件开设实践课的助学单位,其衔接本科段考生在毕业
答辩期间回我院完成实践课程的考核。
三、 未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往届考生和社会考生,请于每年
的3月、9月到自考办报考,于4月和10月回继续教育学院参加实践课程的考核,由我院教务科组织实施考核。
四、 实践性环节的收费标准按重庆市考办的规定。
报名费:6元/科;审定费:10元/科 (上交市考办)。相关助学单位按照合作办学协议解缴实践性环节费用。专科学生缴“毕业实践性环节费用”300元/人;本科学生缴“毕业实践性环节费用”380元/人。每生另缴资料费20元。
五、 交费时间及要求
1、由各助学单位代收实践性环节考核费(不含毕业设计答辩
费),请于5月底、11月底前交自考办。
2、注意相关课程的实践成绩参与每年1月、7月自学考试的综合课程考核,要按照自考办要求及时上报。
3、实践性环节(含毕业设计答辩)考核工作要求在衔接自考本科第二学年的下期进行,请按在校考生人数解缴相关费用。
附件:
重庆交通大学一类助学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单;
重庆交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3年3月6日
附件:重庆交通大学一类助学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单
专业: 年级:
准考证号 | 姓名 | 课程名称及编码 | 成绩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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